杭州侦探取证:结婚无效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2-16 | 阅读次数:244 
结婚无效有哪些
有时结婚即使领了结婚证,这个婚姻也不一定就是有效的婚姻了,那么结婚无效有哪些?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结婚无效有哪些 (一)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民法典》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直系血亲,包括所有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 另一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系。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但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也应适用拟制直系血亲,而且从伦理道德和法律精神来看,无论该拟制血亲关系是否解除,都应该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自然血亲,不在禁止通婚之列。 (三)婚前患有医疗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沿未治愈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二是指定传染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性病、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三是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四)未到法定婚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时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如果女子发现自己与对方的婚姻是无效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但此时必须要具有法律规定的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张也是不会的到支持的。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关于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规定。中国婚姻法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修改后的民法典为了明确划清无效婚姻与合法婚姻的界限,在第十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杭州市调查公司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达法定婚龄的。 三、法律上婚姻无效以后结婚算二婚吗 如果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再婚就属于初婚,这个确定无疑。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自行主张无效。宣告无效,是说婚姻需要经过宣告确认程序才产生自始至终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之规定,无效婚姻有三种法定情形。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结婚无效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一旦被人民法院认定婚姻无效,那就是自始无效的了,而不是认定的那刻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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